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经福建省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对《福建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实验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审核,形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专家意见,经审核,报告表对专家意见作了较好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意《方案报告表》作为报批稿上报审批。现对《方案报告表》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7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福建师范大学基建处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