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师基招[2015]13号
(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电房预防性调试、大学生体育场开闭所和南区变配电所备自投加装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电房预防性调试、大学生体育场开闭所和南区变配电所备自投加装工程,工程控制价12192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大学生体育场馆电房预防性调试、大学生体育场开闭所和南区变配电所备自投加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各电气设备具体试验项目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及《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标准,参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Q/FJG10029.2-2004)中项目及要求执行。10KV设备及瓷瓶的清扫、擦试工作,并应检查、紧固各电气连接部位。低压部分也须进行清洁、部件检查及保养、连接件紧固与一二次行程检查。(测试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测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合法有效的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核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17 日至2015 年9 月23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不含周六、日,下同),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12办公室郑老师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等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以上材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2015年9月17日来参加投标的单位,可不必重新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随带现金,未中标人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 月28 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第八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师范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www.fjnu.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67516, 13375988225 ,13906916530
传真: 0591-22867517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