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师基招[2016]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领先楼”建设用地绿地树木移植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领先楼”建设用地绿地树木移植工程,工程控制价110625元,K=6%,发包价为10443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领先楼”建设用地绿地树木移植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项资质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0 月 19 日至2016 年10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不含周六、日,下同),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12办公室郑老师(电话:13906916530)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等资料)每份售价 200 元,以上材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随带现金,未中标人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壹佰元(¥21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31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第八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师范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www.fjnu.edu.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08
电话:0591-22867516, 13375988225 ;13906916530
传真: 0591-22867517 ,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