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领先楼”建设用地
绿地树木移植工程招标补遗文件01号
各投标人: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领先楼”建设用地绿地树木移植工程(招标编号:闽师基招[2016]05号)现补遗如下: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不得将园林绿化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招投标前置条件的通知(闽建风景[2008]6号)”,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提交。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补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疑文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