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福建师大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
工程桩基检测单位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福建师大旗山校区13号科研实验楼工程桩基检测单位的选择,向社会公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况
1、工程地点:福州闽侯上街福州地区大学城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溪源路东侧、协和路北侧);
2、桩基情况:预应力高强砼管桩—PHC500-125-AB型,总桩数: 142 根;施工有效桩长:38 m左右;持力层为卵石层(9),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2500KN。设计要求静载荷(抗压)检测桩数3根;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动力检测法,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一根。成桩有效桩长37.15至39.15米。
二、检测内容与提交成果基本要求:
1、静载检测3根桩。对静载检测的3根桩先进行低应变动力检测,如无桩身质量缺陷,紧接进行静载检测;
2、桩的低应变动力检测由施工单位结合承台基槽开挖,裁(砍)至设计桩顶标高或成桩露头(低于设计桩顶标高状况)后进行。具体如何协调开展以及提交低应变动力检测简报周期、批次和正式报告,由检测单位书面响应递交。
3、静载检测的使用配重由检测单位自理,检测进度要求与甲方配合。
三、检测报价要求(格式):
1、静载(含堆载用的配重与所有设备进场、出场及其场内移位铺路等费用):
元/KN;
2、动测:元/根。
四、检测单位书面响应递交资料要求:
1、检测单位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检测过的工程情况(如有);
3、检测工作安排、进度计划。包括如何协调开展静载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外业、内业计划日历天数,以及如何与何时提交简报。
4、以上响应资料一份,密封提交。
五、选择桩基检测单位的标准
在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情况下,我处综合考察检测单位对上述二、三、四项的响应情况,选择检测单位检测(中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
六、提交资料时间要求:2017年1 月18上午9:30时之前将资料送到旗山校区基建处办公室张老师处(联系电话:22867516)。
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基建处。
福建师范大学基建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