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长安山边坡支护监测工程招标
范围和内容
一、招标内容:
1、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的设计说明第十二条;
2、取消第十二条第4点C)的要求;
3、第十二条第7点,补充说明如下:工程竣工后,第一年每半年监测一次;第二、三年每一年监测一次;
二、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方式:总包干(包含所有费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测应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成果报告,竣工后提交监测成果总报告,报告一式三份。
3、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并提交工程监测成果报告后,以转账形式支付工程款的85%,余款在最后一次监测并提交报告后,一次性支付15%余款。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交等额发票。
福建师范大学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