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师基招[2017]11号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群(东区)废水处理工程设计。现邀请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群(东区)废水处理工程。
2. 工程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内。
3. 工程概况:本工程包含理工楼群已建的2~6号实验楼和拟建15~18号科研实验楼工程实验废水处理设计,设计后实验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实验废水类别以化学类为主,本工程实验废水处理范围见下表:
福建师范大学理工楼群(东区)面积统计表
楼号 | 层数 | 建筑面积 (m2) | 实验室面积(m2) | 实验类别 | 备注 |
2号楼 | 5 | 5123 | 2950 | 物理 | 已建 |
3号楼 | 5 | 5709 | 3575 | 物理 | 已建 |
4号楼 | 5 | 5509 | 3321 | 物理 | 已建 |
5号楼 | 5 | 3251 | 1710 | 地理 | 已建 |
6号楼 | 4 | 2249 | 1261 | 地理 | 已建 |
15号楼 | 12 | 17788 | 12860 | 化学 | 拟建 |
16号楼 | 12 | 22216 | 16540 | 综合 | 拟建 |
17号楼 | 2 | 1691 | 0 | 会议 | 拟建 |
18号楼 | 12 | 28750 | 18950 | 综合 | 拟建 |
合计 | 92286 | 61167 |
三、设计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概况及要求,委托进行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群(东区)废水处理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整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计方案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
2. 采取的工艺流程及治理效果满足环保污水排放标准;
3. 总体布局合理、有序,场地利用得当,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4. 结构选型合理,方案可操作性强,方便施工;
5. 经济指标合理,节省投资;
6.对新建和拟建工程废水管提出接驳要求或接驳设计,达到合理分区、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的要求。
四、设计服务费用
设计服务费用最高控制价为4.8万元(含设计、编制、图纸打印等所有费用),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设计完成并且通过审查后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
五、设计工期要求: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第二天起,30日历天内完成上述设计服务任务的设计文件(含电子版),设计图纸一式8份。
六、报价人应提交以下报价资料
1. 报价函;
2. 营业执照;
3.《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格范围必须包含废水处理处置的专项设计资格;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一式二份,合并密封。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前送达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18办公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报价文件评审
本次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报价相同者,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报价文件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九、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报价人无需参加。评审结果经审查后确定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格式附后)。
十、有关事项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各单位可自行前往,其费用和风险无论是否承接本项目均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各单位自行到福建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fjnu.edu.cn/)信息公开栏下载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18办公室
电话:0591-22867516, 13235914720,张老师
传真:0591-22867517
福建师范大学基建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