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师基招【2015】07号(重新招标)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田径场P8户外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学校批准建设,招标人现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田径场P8户外支撑式LED全彩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3、招标项目内容、规模、数量:
安装位置 | 规格 | 数量 | 显示尺寸 | 净显面积 |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区田径场正南端 | P8户外LED全彩屏 | 套 | 11.52m×4.8m | 55.296㎡ |
说明:
(1)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P8户外LED全彩显示屏;
(2)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和支撑式钢结构施工图纸;
(3)本招标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全彩LED部分人民币66.68万元(其中电缆及光纤预留2万元,不可下浮,否则废标)。基础、支撑式钢结构及其包饰部分:153098元,下浮K值6%,发包价为:143466元,该部分的价格不参与报价评分,对各投标人均一致。
(发包价的劳保以甲类计算,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位的实际劳保核定卡计算,需要提供劳保核定卡)。发包价计算见附件1。
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开始计算;
5、工程质量要求:基础、钢结构及其包饰部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LED部分符合 TY/T1001.1-2005《体育场馆设备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一部分:LED显示屏》合格标准。
6、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必须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以了解招标人多媒体信息发布工程所在地的:安装装修环境、配电系统、布线环境及数据网络环境,并自行负责获得必要资料,且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的报价为LED部分的总价与基础、支撑式钢结构及其包饰部分总价之和:应包含产品的制造、材料费(主材及辅材)、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税收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二、参加本工程采购、安装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2.1具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含100万元)以上,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承担户外支撑式LED显示屏建设的企业,和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资质为钢结构三级及以上企业(提交该企业资质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作为证明)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2.2具有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
2.3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1人;(2)LED显示屏部分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专业技工不少于2人;(3)支撑式LED屏架体的基础和钢结构部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1人,持有效焊工上岗证不少于2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
以上人员除了必须提交:(1)项目总负责人(以投标企业加盖公章证明是本企业在岗人员为据)、(2)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之外,其他人员以列表形式响应。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312室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招标文件200元,购买后不退,并按规定索取基建处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凭证。(注:原来已经报名的单位,本次如果再参加投标,可不购买招标文件,其原有收据有效,但必须电话通知招标人郑老师:13906916530,以示确认报名。)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 万陆仟元(投标时随带现金)。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15年7 月20日上午9:30时。
六、本工程开标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第八会议室。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投标文件提交一份,中标后再提交两份。
九、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师范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
(www.fjnu.edu.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郑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751613375988225 13906916530,传真:2286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