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建师大赛区五场两馆改造项目——仓山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建师大赛区五场两馆改造项目——仓山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社会函[2014]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师范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工程控制价984796元,发包价为92475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5年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建师大赛区五场两馆改造项目——仓山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施工,主要为木地板更换,比赛附属设施的修缮与添置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4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GB/T19995.2-2005《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合格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木地板由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测检验中心出具证书,验收及检测费用包含在发包价中。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体育场地设施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说明:拟派的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要求如下:(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1月1日起施工完成过至少一项500m2以上室内篮球或排球体育专用木地板,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能证明是上述规模用途的资料(如设计图纸,业主证明),四份资料缺一不可,否则无效,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应提交用于本项目的木地板面板样品一式贰片,必须是:(1)长度500mm、板周边有企口,(2)未涂油漆(素板),(3)板面牢靠粘贴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标签纸。投标人对所提交样品的符合性、真实性负全责。评委会评审有无样品,并对样品用肉眼和标尺判别是否符合要求做合格或者不合格评定。(备注:招标人“原封不动”留存各个投标人的样品,供必要时做比对与送有资质单位检测使用;如果该样品经送检不符合本招标文件需求,则依据检测报告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还保留追究投标人因此所造成恶果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月 9 日至2015 年 2月 13 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以上材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FZGT福州2014032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 月 10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当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师范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邮编:350117
电话:0591-22867516,2867512,13375988225, 传真:0591-22867517
联系人:张老师,关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科技园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20580 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范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师范大学;
帐 号:350018873070500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