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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8/05/14 09:09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针对当前个别高校基建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基建审批程序、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违法违规问题,为加强高校基建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基建项目依法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是高校构建腐败预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基建廉政风险防控要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在开展基建过程中,要针对高校工程建设规模大、自主管理程度高的特点,切实加强基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高校基建腐败问题,为高校健康、持续、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严格执行《福建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各高校要从建立基建工作领导机构,项目决策与立项、工程代理选择、工程招标、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7个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抓准风险防控点,合理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防控主体,并按不同风险表现形式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根据我省高校基建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详见附件)。各高校要参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流程》,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主体,认真细化分解,加大防控力度,查找突出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三、各高校要建立完善基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要实行基建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基建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依法依规履职和拒腐能力;要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附件:闽教发〔2014〕30号附件.xls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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